定義:用位移表示物體(質點)的位置變化。為從初位置到末位置的有向線段,其大小與路徑無關,方向由起點指向終點。它是一個有大小和方向的物理量,即矢量。
物體在某一段時間內,如果由初位置移到末位置,則由初位置到末位置的有向線段叫做位移。它的大小是運動物體初位置到末位置的直線距離;方向是從初位置指向末位置。位移只與物體運動的始末位置有關,而與運動的軌跡無關。如果質點在運動過程中經過一段時間后回到原處,那么,路程不為零而位移則為零。
計算公式:ΔX=X2-X1(末位置減初位置) 要注意的是 位移是直線距離!不是路程
在單位制(SI)中,位移的主單位為:米。此外還有:厘米、千米等。
勻變速運動速度與位移的推論:vt^2-v0^2=2ax
注:v0指初速度vt指未速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