鋁合金拉力機/鋁合金拉力試驗機怎么驗收:
7.1.1 產品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檢查和驗收,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要求,并填寫質量證明書。
7.1.2 需方可對收到的產品按本標準的規定進行檢驗。當檢驗結果與本標準或合同的規定不符時,屬于外觀質量及尺寸偏差的異議,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,屬于其他性能的異議,可在收到產品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,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。如需仲裁,仲裁取樣在需方,由供需雙方共同進行。
7.2 組批
產品應成批提交驗收,每批由同一牌號、狀態、規格、同一表面處理方式的型材組成,批重不限。
7.3 檢驗項目
每批產品均應進行化學成分、尺寸偏差、力學性能、外觀質量和氧化膜厚度、封孔質量及氧化膜顏色、色差的檢驗。耐蝕性、耐磨性、耐候性采用定期檢驗方式(每年至少一次),一般不檢測,但供方保證相應的質量要求,用戶需要試驗時,須在合同中注明。
7.4 取樣
產品取樣應符合表5的規定。
表5
檢驗項目 | 取樣規定 | 要求的章條號 | 試驗方法的章條號 |
化學成分、尺寸偏差、力學性能、外觀質量 | 按GB 5237.1的規定 | 5.3、5.4、5.6 | 6.1 |
氧化膜厚度 | 按表6取樣 | 5.5.1 | 6.2.1 |
封孔質量 | 每批取2根型材,每根取1個試樣 | 5.5.2 | 6.2.2 |
顏色、色差 | 按GB/T 14952.3的規定 | 5.5.3 | 6.2.3 |
耐蝕性、耐磨性 | 每批取2根型材,每根取1個試樣 | 5.5.4 | 6.2.4、6.2.5 |
耐候性 | 每批取2根型材,每根取1個試樣 | 5.5.5 | 6.2.6 |
7.5 檢驗結果的判定
7.5.1 陽極氧化膜厚度不合格數量超出表6規定的不合格品數上*,應另取雙倍數量的型材復驗。
不合格的數量不超過表6允許不合格品數上限的雙倍時為合格,否則判全批不合格,但可由供方逐根檢驗,合格者交貨。
表6
批量范圍 | 隨機取樣數 | 不合格品數上限 |
1~10 | 全部 | 0 |
11~200 | 10 | 1 |
201~300 | 15 | 1 |
301~500 | 20 | 2 |
501~800 | 30 | 3 |
800以上 | 40 | 4 |
7.5.2 氧化膜顏色、色差不合袼時,判該批不合格.但可由供方逐根檢驗,合格者交貨。
7.5.3 封孔質量、耐蝕性、耐磨性、耐候性不合格時,判該批不合格。
7.5.4 其他項目的檢驗結果按GB 5237.1進行判定。
8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8.1 陽極氧化膜的維護參照附錄C執行。
8.2 質量證明書應注明氧化膜等級、顏色、相應的試驗結果及GB 5237.1中規定的相應內容。
8.3 有關型材在運輸、安裝過程中的搬運和臨時保護措施,要參照附錄D的相應規定;關于型材箱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等其他內容要求按GB 5237.1的規定執行。
8.4 在檢驗合格的型材上應有如下內容的標簽(或合格證):
a) 供方名稱和地址;
b) 供方質檢部門的檢印;
c) 合號和狀態;
d) 型材的名稱和規格(外門、外窗用型材的名稱中應注明“外門"或“外窗"字樣);
e) 氧化膜厚度級別和顏色;
f) 生產日期或批號;
g) 本標準編號;
h) 生產許可證編號。